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逝世,提出股份制改革理论深远影响中国经济改
厉以宁在对中国以及其他许多国家经济运行的实践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发展了非均衡经济理论,并运用这一理论解释了中国的经济运行。他提出了企业改革主线论的主张,认为价格改革主线论的缺陷是没有认清当时中国经济的非均衡主要是第二类非均衡,即企业没有充分活力情况下的非均衡。他在改革之初就提出用股份制改造中国经济的构想,认为股份制的性质取决于投资者的性质,因而股份制与公有制可以相容。他的这一系列理论与政策主张在中国经济改革与实践中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对中国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而又重要的影响,被社会誉为“厉股份”。他担任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期间亲历了中国立法的巨大进步,主持起草了《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审议和参与制定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多部法律。
值得一提的是,厉以宁在上世纪90年代提出的“第三次分配”成为近年来一个热词。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提到“三次分配”,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992年,厉以宁在《论共同富裕的经济发展道路》一文中,首次提出“影响收入分配的三种力量”,在1994年出版的《股份制与市场经济》一书中又做了进一步阐释。他表示,收入不应只有市场、生产要素进行首次分配,而是要政府加强调节、引导慈善事业的“三次分配”,通过“三次分配”可解决收入分配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