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与股票上市(股份股票发行)

2022-10-01 12:57:12

  如何发行股票?

  首先要符合上市条件,然后要按照股票上市步骤、履行股票上市规则,经过核准,即可上市。

  具体如下:

  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程序是制定发行的方案,与承销商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什么是发行股票

  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人出售股份、募集资金的过程。

  股票发行制度

  (1)发行注册制,也称发行登记制,是指证券发行人在公开募集和发行证券之前,需要向证券监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注册登记,同时依法提供与发行证券有关的一切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承担法律责任。

  (2)核准制,是指证券发行者不仅必须公开有关所发行证券的真实情况,而且所发行的证券还必须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中规定的若干实质性条件,证券监管机关有权否决不符合实质条件证券的发行申请。

  股票的基本发行知识都有些什么?什么是股票发行量?

  引言:上市公司要想上市的话,也就是参与股票的市场发行的话要经过一定的步骤的。这个过程中是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的,那么在股票市场中,股票的基本发行知识都有一些什么,怎么去看股票的发行量?

  一、股票发行的基本原理

  股票它就像是一个持股凭证一样,而每一个股票就代表着股东,对于企业是有一定的所有权的。就是市面上的大多数股票,它既代表了一种股票的价值也代表了股权。如果说持股量高的话也可以参加股东大会。而股票的价值就是这个股份公司在筹集资金的时候,投资者对于这个公司的投资量。而参与股票发行的话,就是将自己公司中所需要的份额通过各种各样的计算之后,把这个股票发行出来,让投资者来进行购买。而确定每一股股票的价格,实际上是跟公司的总价值有关的。

  二、股票的发行流程

  在股票进行发行之前就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核算,在整个过程叫做IPO。核算之后,然后就会让公司的股东持有一部分股票,在这之后就要准备在场内市场中进行交易了。而在公司发行第一只股票的时候,也就是股票首发时还可以吸引一部分人对公司的股票进行投资,这就叫做股票的打新。一般情况下在首发股票的时股价还是比较低的,所以有一些人就会买这些股票,然后在发行首次的涨幅上不封顶的。

  三、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

  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是和它的原始股数量有关系的,在公司上市之前,会根据它的资注册的资金数目来决定。如果说公司没有上市的话,那么每一个股东手中的股票都叫做原始股,一般情况下一股就等于一元,也就是原始股的价格是一元每股。但是在公司上市之后,就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制定一个发行的数量,然后所发行的股票数量是不能低于股本的25%的,也就是说如果说股本有1亿股的线万股。而公司的总股本就是原始股的数量和发行股的数量相加。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等。股票分为记名股票以及无记名股票。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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