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给予一次性 500 元购车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今天发布了
个人用户报废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应当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
个人用户报废名下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到销售门店交投日期应在 2024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之间,日期以由销售门店出具的
个人用户购买新车,购买日期应在 2024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之间,购买日期以支付平台销售费用产生时间为准。
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车应当于购车之日起 15 日内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非机动车号牌取得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