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协和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8月2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6第164号处罚决定书。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载明:苏州市吴中区协和塑胶电子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项,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苏州市吴中区协和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19日,法定代表人钱文炳,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竹园西路西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