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公开听证化解困扰24年“烦心事”

2022-09-07 14:00:50

  “多亏了你们的帮助,这件困扰我们24年的‘烦心事’终于解决了。”近日,在宁德市检察院检察官的见证下,当事双方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承诺不因为此事而上访。至此,一起长达24年的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时间回溯到1998年,黄某某承包某汽车配载中心项目,按照协议约定,该项目前期由黄某某全额垫资承建,建设完毕后,在约定承包期内由黄某某承包经营,每年需向发包方缴纳承包费,承包期满后由发包方收回汽车配载中心并支付工程款。令黄某某没想到的是,发包方于2004年至2005年间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后,剩余50余万元工程款却迟迟没有兑现。

  时隔多年,多次讨要工程款无果,黄某某向法院起诉索要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50余万元。虽有协议,但已过诉讼时效,法院经一审、二审及再审,均以诉请支付工程款已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黄某某不服,向宁德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当事人的诉请主张确实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并无不当。”该案承办检察官说道,但“案结”而“事未了”,检察机关如果直接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申请人仍有可能继续信访,不利于矛盾的化解。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宁德市检察院联合案件所在地古田县检察院通过实地、面对面座谈,核清案件来龙去脉,发现黄某某实际经营管理汽车配载中心已10多年,收取租金但未向发包方支付承包费这一事实。

  于是,该案承办检察官发挥检察主导、引导作用,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分析形成纠纷既有历史原因也有双方当事人原因,把工作重心转向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上。

  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决定召开听证会,为双方当事人搭建面对面沟通交流平台。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全案证据进行充分阐述,重点针对申诉人反映的焦点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发表申诉和抗辩意见。听证员深入了解案情后,经过闭门评议、充分讨论后发表评议意见,同时对申诉人进行情绪疏导,建议该案双方当事人能够平心静气地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听证会后,经办检察官多次、接待当事人来访,耐心倾听,对当事人仍有疑惑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详细解答,从情理法等层面多角度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引导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利、平等协商、化解矛盾。

  8月15日,在该案承办检察官的见证下,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同意将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与黄某某多年管理汽车配载中心应缴纳的承包费及代为管理收取的租金互相抵销,黄某某将汽车配载中心经营权交还发包方。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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