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罚22万

2022-08-10 17:05:27

  7月2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6第11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项,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成立于2013年3月19日,法定代表人王晓红,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木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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