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永侑涂装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被处

2022-08-10 17:05:14

  7月2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3第20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昆山永侑涂装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处罚款0.3655万元的行政处罚。

  昆山永侑涂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26日,法定代表人张青,住所:昆山市张浦镇花苑路28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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