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北向互换通”初期可交易标的为利率互换产品 报价、交易
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明确“北向互换通”初期可交易标的为互换产品,报价、交易及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开展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相关业务,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利率互换市场秩序,中国人民起草了《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3号中国人民金融市场司,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互换通办法征求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