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被
11月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9第22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未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一项,处罚款7.96万元整。
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2日,法定代表人李明勤,住所:吴江市震泽镇里泽村。
11月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9第22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未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一项,处罚款7.96万元整。
吴江市新申织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2日,法定代表人李明勤,住所:吴江市震泽镇里泽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