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中盛印染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罚36万元
11月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9第21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吴江中盛印染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处罚款36万元整。
吴江中盛印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19日,法定代表人朱永敏,住所:吴江市震泽镇双阳村6组。该公司曾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021年12月9日被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人民政府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陆佰元整,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苏江震应急罚﹝2021﹞7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