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固展金属有限公司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7月13日,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作出苏苏昆千应急罚﹝2022﹞39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昆山市固展金属有限公司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昆山市固展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丁明华,住所: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5号4号房。
7月13日,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作出苏苏昆千应急罚﹝2022﹞39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昆山市固展金属有限公司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昆山市固展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丁明华,住所: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5号4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