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拍卖175家食堂30年经营权,为何突然叫停?

2022-07-17 13:13:11

  该小卖部起拍价为68万,吕某以320万元交易价格竞得。

  而引发议论后,当地新宁县教育局联合多个部门对该校办理小卖部公开招租情况启动全面调查。结果通报称,该公开招租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但是竞价结果虚高,存在增加学生负担的风险。之后,新宁二中与中标人吕某经协商沟通,决定终止此次招租。

  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维国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现在很多城市也在推学校食材的集中采购,集采配送不一定是坏事,只要做好过程中的有效监管,批量采购风险低于零食采购。

  马维国称,如果政府拍卖未来30年食堂食材配送特许经营权,虽然不太合理,但是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三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政府选择特许经营者应当经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前置程序。

  马维国说,对于授予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期间我国法律并不存在明确规定,因此就该事件的程序来看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须严格的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为何阆中政府在拍卖前突然“叫停”,普遍认为和舆情的持续发酵有关。

  马维国直言,若阆中一下子签订30年合同,此举有一定的风险与隐患。

  “食材配送被拍卖了后,主管部门对中标的供应商的监管权是否能有效执行到位?市场竞争机制失效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如何保障?例如食材出现食品安全不符合问题,如何保障校方或具体采购方能有管理供应商的权利,或者拒绝不合规食材的配送后如何正常保障食材供应,不影响师生的就餐?”马维国认为,这些环节都需要经过严格的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后再进行。

  他同时表示,阆中的拍卖公告中对竞买人的条件设置极低,仅要求竞买人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团体。

  据悉,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食品安全法》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食品安全、供餐单位等有着明确法律要求。

  如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等。

  相关要求目的均是为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如何保证竞买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且有能力负担如此大规模的食材配送服务。尤其是在涉及到大量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下,食品安全和饮食标准能否在长期保持合格更是重中之重。”马维国说。

  也许是以上种种考量,最终让阆中决定叫停该拍卖行为。

  马维国提到,若阆中后续还打算拍卖食堂食材统一配送的长期特许经营权,最好经过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后再进行,以免影响当地的其他企业以及可能产生的垄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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