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博睿重工装备有限公司VOC未密闭被处罚

2023-01-21 18:26:05

  11月10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2第264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张家港博睿重工装备有限公司VOC未密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3.8万元。

  张家港博睿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1日,法定代表人郏少峰,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

下一篇:湖州市首创!打造核心镇域警源联治样本
上一篇: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