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回购股票方案公告)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是以当时买入股票的价格回购吗?那以什么价格回购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不是以当时买入股票的价格回购的,以公告为准。
股票回购: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2018年11月9日,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意见拓宽了回购资金
2018年11月23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2019年1月11日晚,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股票回购主要目的:
反收购措施:
股票回购在国外经常是作为一种重要的反收购措施而被运用。回购将提高本公司的股价,减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给收购方造成更大的收购难度;股票回购后,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动股票落入进攻企业手中。
改善资本结构:
股票回购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较好途径。利用企业闲置的资金回购一部分股份,虽然降低了公司的实收资本,但是资金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
稳定公司股价:
过低的股价,无疑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股价过低,使人们对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产生怀疑,削弱公司出售产品、开拓市场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以支撑公司股价,有利于改善公司形象,股价在上升过程中,投资者又重新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进一步配股融资的可能。因此,在股价过低时回购股票,是维护公司形象的有力途径。
建立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需要。公司以回购的股票作为奖励优秀经营管理人员、以优惠的价格转让给职工的股票储备。
股票回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当一个公司实行股票回购时,股价将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是两方面的叠加:首先,股票回购后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将发生变化。在假设净资产收益率和市盈率都不变的情况下,股票的净资产值和股价存在一个不变的常数关系,也就是净资产倍数。因此,股价将随着每股净资产值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而股票回购中净资产值的变化可能是向上的,也可能是向下的。
其次,由于公司回购行为的影响,及投资者对此的心理预期,将促使市场看好该股而使该股股价上升,这种影响一般总是向上的。假设某公司股本为10 000万股,全部为可流通股,每股净资产值为2.00元,让我们来看看在下列三种情况下进行股票回购,会对公司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1.股票价格低于净资产值。假设股票价格为1.50元,在这种情况下,假设回购30%即3 000万股流通股,回购后公司净资产值为15 500万元(10000*2.00-3000*1.50),回购后总股本为7 000万股,则每股净资产值上升为2.21元(15500/7000),将引起股价上升。
2.股票价格高于净资产值,但股权融资成本仍高于银行利率,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进行回购仍是有利可图的,可以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每股税后利润。假设前面那家公司每年利润为3 000万元,全部派发为红利,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10%,股价为2.50元。公司股权融资成本为12%,高于银行利率10%。若公司用银行贷款来回购30%的公司股票,则公司利润变为2 250万元(3000万元-3000万股*2.5*10%,未考虑税收因素),公司股本变为7 000万股,每股利润上升为0.321元(2250/7000),较回购前的0.3元(3000/10000)上升0.021元。
3.其他情况下,在非上述情况下回购股票,无疑将使每股税后利润下降,损害公司股东(指回购后的剩余股东)的利益。
因此,这时股票回购只能作为股市大跌时稳定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的手段,抑或是反收购战中消耗公司剩余资金的“焦土战术”,这种措施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因为短期内股价也许会上升,但从长期来看,由于每股税后利润的下降,公司股价的上升只是暂时现象,因此若非为了应付非常状况,一般无须采用股票回购。
股票回购的回购规定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现对《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行为补充规定如下:
规定征文
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就回购股份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二、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日,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在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布。
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回购股份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三)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五)决议的有效期;
(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七)其他相关事项。
四、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该决议,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公告回购报告书。
六、上市公司应当在下列情形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一)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
(三)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
(四)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公告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支付的总金额。
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八、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
(一)开盘集合竞价;
(二)收盘前半小时内。
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回购股份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十、上市公司在公布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完成之日后的30日内不得公布或者实施现金分红方案。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十一、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 年 月 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同时废止。
扩展资料:
当公司回购自己股票时,资产流向股东,从债权人角度看,股票回购类似于现金红利。
其一,股利分配是按照持股比例的,而股票回购不一定按比例进行。相应的,股利分配时,所有股东同等对待,而股票回购并不一定。
其二,在股利分配时,股东没有放弃对未来公司的剩余索取权,而在回购情形,股东放弃其在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的部分股份。
其三,股利分配往往包括公司的一小部分财产,而股票回购可能会涉及公司的重大财产。
其四,股利分配一般要求持续性和稳定性,如果公司突然中断股利分配,往往会被认为是公司的经营出现了问题,而股票回购是一种特殊的股利政策,不会对公司产生未来派现的压力。
:百科-股票回购
增持、回购上市公司股票频现,这释放出了哪些积极信号?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指出,积极引入长期投资者,保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产业资本作为参与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近期频现增持举动,在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增持回购频现
上海证券交易所数据显示,4月份以来,产业资本频现增持、回购上市公司股票举动。
增持是指上市公司股东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因为公司股东比较了解自己公司的经营状况,增持自家公司股票,可向外界传递积极信号,有利于维护股价稳定。以沪市主板为例。4月份沪市主板披露增持相关公告共计33家次,涉及中初中铁、中国石化、中远海控、国投电力等大中型公司。共有14家公司在4月份发布新增增持计划,其中10家拟增持金额共计不低于7.5亿元,4家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975万。
回购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一定的程序将流通在外的股票购买回来,减小市面上股票的流通量,增加每股的价值,是上市公司稳定股价的重要举措。4月份,沪市主板披露股份回购相关公告共计115家次,涉及中国平安、海尔智家、工业富联、恒瑞医药、上汽集团、公牛集团、三安光电等大中型公司。
4月份共有19家公司新增回购计划,拟回购金额共计不低于27.96亿元。其中,三安光电披露回购方案称,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不低于5亿元,不超过8亿元,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牛集团披露回购方案称,拟以自有资金回购不低于2亿元,不高于3亿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回购进展方面,4月份共有79家次披露回购进展公告,在新增回购金额方面,相关公司4月份纍计回购约28.52亿元。比如,正泰电器新增回购9.40亿元,截至目前已纍计回购10.29亿元;三六零新增回购2.72亿元,截至目前已回购11.12亿元;用友网络新增回购2.00亿元,截至目前已回购8.03亿元。在纍计回购金额方面,截至目前正在进行的回购计划已纍计回购153.92亿元。龙头公司中国平安、上汽集团截至目前已纍计回购38.99亿元、13.30亿元。
加快积聚力量
“在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和国际地缘冲突双重冲击下,近期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下行行情。在此背景下,产业资本应该看到中国经济发展的长远前景,积极入市,收购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重组具有发展前景的产业,提升企业效率,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价值回归。”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
有证券分析师认为,站在全市场来看,当前指数已经具备较强的支撑。对比历史上几个大型底部,当前市场估值具备吸引力。当前,上证综指市盈率为11.4倍,处于近5年最低水平。从大盘蓝筹指数来看,上证50、上证180整体市盈率分别为9.6倍、9.5倍,处于近5年30%分位数、10%分位数。沪市蓝筹板块不仅估值较低,也保持了一定的成长性,具有较高的投资性价比。从行业来看,上证180中金融、信息、通信行业的市盈率均创下了历史最低,其中金融行业市盈率仅6.1倍。从细分来看,多数蓝筹股兼具低估值和稳增长属性,部分个股甚至业绩成倍增长,投资价值凸显。
维护市场稳定
“资本市场需要各方共同维护,产业资本应避免在市场不景气时无序减持。”李大霄说,产业资本在助力资本市场稳定过程中,应避免集中、大幅、无序减持。虽然股份转让是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需要予以尊重和维护;但是,集中股份转让又直接涉及市场秩序稳定与其他投资者权益保障,必须进行规范,确保转让有序进行。
专家表示,境外证券市场大多也从限售期、减持方式、减持数量、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以“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大股东及董事、高管的减持行为进行规范和限制。证券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违法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于减持过程中涉嫌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从严惩处,确保市场主体严格遵守制度规范,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
持续助力资本市场稳定,除了规范减持,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回购制度。当前A股市场回购规模仍明显偏小,上市公司回购功能的发挥以及推广应用与成熟市场相比,还具备较大发展空间。2018年11月,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支持各类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并拓宽回购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