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租电子产品后低价变卖获刑,共诈骗 20 家店
江苏溧阳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公布一则案例,溧阳一家经营电子设备的“新科通讯”在支付宝等网络平台经营电脑、显卡等设备租赁生意,经营状况良好,多名买家以长租买断的方式在该店铺租赁电脑、显卡,订单逾期后买家失联,出租的设备一直未归还,商家无奈于 2023 年 12 月 17 日报警求助。经公安机关侦查,商家陷入了“租机诈骗”的骗局。
从公告获悉,黄某某在“人人租”“爱租机”等租赁平台下单后,商家客服会添加租机人,要求租机人提供支付宝信用积分或者录屏。信用较好的“马甲”可以直接提供自己的信用积分进行下单,对于信用较差的“马甲”,李某某操作租赁设备整个过程,中介商谌某某介绍“马甲”实施诈骗,“马甲”黄某某等 7 人提供身份信息、提供或伪造信用积分用以租赁设备,2024 年 8 月 2 日,经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溧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谌某某、黄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