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拓普包装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等被罚45万元
11月2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7第16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市拓普包装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项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六条第项,责令停产整治,罚款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
苏州市拓普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3日,法定代表人朱国华,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岸山村田多里路15号2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