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闭幕
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兰州闭幕。
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甘肃省专利条例》、《甘肃省邮政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市州3件报批法规和2件废止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后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本次会议任命和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体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