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和正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22-08-27 05:44:26

  8月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7第12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和正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有色金属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项,处罚款 2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和正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3日,法定代表人袁修恩,住所: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华阳村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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