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精神,全面提升浙江省气象服务保障能力,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浙江气象高质量发展,助力浙江“两个先行”和全国气象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细化到乡镇,灾害性天气监测率、天气预报准确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居全国前列,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标志性气象成果。到2035年,建成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本地区、本单位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气象法律法规,健全气象标准体系,规范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气象资料使用等活动。加快推进省部合作共建项目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好资金保障,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4日
附件下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