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包技术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被处罚
11月4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苏住建罚决字﹝2022﹞第25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康美包技术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罚款1.83万元。
康美包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7日,法定代表人黄湘林,住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马巷社区六浦路688号。
11月4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苏住建罚决字﹝2022﹞第25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康美包技术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罚款1.83万元。
康美包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7日,法定代表人黄湘林,住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马巷社区六浦路6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