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聚成金刚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金刚线母线生产项目环境

2022-09-15 23:32:13

  地址: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紫金山路12号管委会三楼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环评报告书链接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新建金刚线母线生产项目

  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莫愁湖路10号

  江苏聚成金刚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聚成金刚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金刚线母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本项目主要利用现有2个已建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及配套的原辅料仓库,新建部分辅助用房、压缩氢气管束车暂存区、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800万km金刚线母线的规模。

  废水

  项目排放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厂区污水站处理的生产废水一起排入苏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排放执行苏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的尾水通过截污导流管道排入新沂河,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

  废气

  项目预烧、还原、烧结、预热、轧制工序产生的有组织烟尘及旋锻与退火工序天然气产生的有组织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有厂房生产车间中其他炉窑总悬浮颗粒物浓度限值 ;项目筛分、混料、拉丝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中的其他颗粒物排放标准,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3中其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拉丝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中的其他工艺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筛分、混料、拉丝、退火废气合并排放,烧结、预热及轧制、旋锻、转盘拉丝废气合并排放,污染物排放从严执行,项目筛分、混料、拉丝、退火、烧结、预热及轧制、旋锻产生的有组织烟尘、二氧化硫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有组织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中的其他工艺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无组织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3中其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预烧过程产生的有组织氨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氨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浓度限值。

  固体:

  项目一般固废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并需满足《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

  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为回转炉、还原炉、烧结炉、轧机、旋锻机、退火炉、拉丝机、各类机泵、空压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将根据设备情况分别采用减震措施、防护罩、吸声材料、消音器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噪声影响。

  地下水及土壤

  生产厂房、危废库房、化粪池等划为重点防渗区。建立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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