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嘉德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规范采用控爆措施被处罚
8月4日,苏州市吴中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吴应急罚﹝2022﹞25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嘉德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丸机除尘器为干式除尘,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处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嘉德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1日,法定代表人韩小伟,住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东庄路21号。
8月4日,苏州市吴中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吴应急罚﹝2022﹞25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嘉德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丸机除尘器为干式除尘,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处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嘉德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1日,法定代表人韩小伟,住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东庄路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