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融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文件被罚8.5万元
10月14日,常熟市消防救援大队作出苏熟消行罚决字﹝2022﹞第0536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2022年7月17日,省纪委监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监 督检查第三组将督查情况移交我大队。检查组对长春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江苏融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承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开展维修保养。查阅4 - 6月维保记录发现:月度维保记录中无泡沫灭火系统巡查检修测试记录,属于项目缺项;火灾 报警控制器备用电源电池与机器不匹配、电池容量不足的隐患在4-6月的维护保养报告中并未提及,反而得出系统工作正常的结论,属于结论虚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罚款8.5万元。
10月10日,江苏融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因书面结论文件未盖章被常熟市消防救援大队罚款1万元,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26日,法定代表人季颂忠,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玲珑湾11幢新农路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