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诚金诺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10月24日,常熟市尚湖镇人民政府作出尚综罚环字﹝2022﹞第2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市诚金诺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禁燃区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罚款11.72万元。
苏州市诚金诺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22日,法定代表人马雪华,住所:苏州市常熟尚湖镇王庄邓家湾工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