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亿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被罚5.
8月23日,昆山市巴城镇人民政府作出苏苏昆巴应急案﹝2022﹞57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昆山亿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未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项,罚款5.75万元。
昆山亿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18日,法定代表人宫能,住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立基路768号9号房。
8月23日,昆山市巴城镇人民政府作出苏苏昆巴应急案﹝2022﹞57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昆山亿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未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项,罚款5.75万元。
昆山亿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18日,法定代表人宫能,住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立基路768号9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