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物流控股:上市委员会决定维持暂停公司股份买卖的上市科决定

2022-02-27 19:14:57

  2.公司自2016年起一直以营运商品贸易业务为其主要业务营运。其营运水平于2020年6月管理协议到期后已降至最低。诚如下文所解释,委员会亦对商品贸易业务并非实质业务及/或并非可行及可持续存有顾虑。公司其他业务(即物流业务及石油业务)已长期处于最低营运水平。公司自2016财政年度起一直录得亏损,有关情况似乎并非短暂下调或衰退。公司有意拓展其商品贸易业务及物流业务以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然而,此等业务计划为初步计划且属一般性及欠缺具体细节。总体而言,委员会仍对集团业务并非可行及可持续存有顾虑。

  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2)及2B.08(1)条,公司有权于上市委员会决定发出日期后七个营业日内(即2022年3月8日或之前),要求将上市委员会决定提交上市覆核委员会(定义见上市规则)进行覆核。公司股份将会于2022年3月9日(即上市委员会决定发出日期后七个营业日届满后)暂停买卖,除非公司根据其于上市规则第2B章项下的权利申请对上市委员会决定进行覆核,则作别论。在此之前,股份将继续进行买卖。公司现正审核上市委员会决定,并正就此进行内部讨论,以及与专业顾问进行商讨,并将考虑是否提出将上市委员会决定转交上市覆核委员会进行覆核的要求。董事谨此提醒股东及公司潜在投资者:(i)公司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要求上市覆核委员会进行覆核;及(ii)如进行覆核,覆核结果属未知之数。公司将适时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另行刊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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