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被罚8.86万
9月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6第17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及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项及第三十六条第项,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8.86万元。
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27日,法定代表人肖飞,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六丰路5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