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利昇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
7月22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园应急罚﹝2022﹞14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利昇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 2021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且未组织实施,依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四条第项,处罚款4.375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利昇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19日,法定代表人邱远兴,住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200号91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