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最低公众持股比例,两人持股比例

2021-08-31 18:08:33

  1:港股什么情况下会退市

  交易所营运的是一个持续交易的市场,虽然一贯的政策是上市公司的股份应尽可能持续交易,但为维持市场公平有序,交易所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及条件下可能会把公司停牌或除牌。此外,交易所亦可能在以下情况把公司停牌或除牌:
1,发行人(上市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规则》,而情况属严重者;
2,发行人证券的公众持股量不足;
3,发行人进行的业务活动或拥有的资产不足以保持其证券继续上市;
4,发行人或其业务不再适宜上市。
对主板公司而言,若上市公司已持续停牌一段很长时间,但并无采取足够行动争取复牌,则可能会导致除牌。交易所会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所载的程序将在上述情况iii下长期停牌的主板公司除牌。若上市公司的证券已停牌6个月或以上而又未能符合有关的主板《上市规则》的规定,交易所会决定该公司是否需要进入除牌程序的第二阶段。进入除牌程序第二阶段的上市公司将有6个月的时间向交易所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若上市公司未能在限期内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将会进入第三阶段除牌程序。进入第三阶段除牌程序后,上市公司将有最后6个月向交易所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若发行人在第三阶段届满时仍未能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将会被取消。
交易所亦可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6.10条将主板公司除牌。如交易所认为主板公司或其业务不再适合上市,交易所将刊登公告,载明该公司的名称,并列明限期,以便该公司在限期内对导致其不适合上市的事项作出补救。交易所如认为适当,将暂停该公司证券的买卖。如该公司未能于公告所载的限期内对该等事项作出补救,交易所可将其除牌。任何对该等事项作出补救的建议,将被当作新上市申请处理。
对于创业板公司而言,若上市公司的证券已持续停牌一段长时间,而上市公司并无采取足够措施令证券复牌,交易所可取消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若交易所拟向长期停牌的创业板公司行使其除牌权力,交易所一般会给予创业板公司通知,要求有关公司需于某段时间(一般为6个月)内补救该等引致交易所打算行使其除牌权力的事项。于所定期限届满时,交易所可发出通知即时取消有关公司的上市地位,或倘公司提交的建议令交易所满意,交易所或会行使其酌情权延长除牌期限,而创业板公司须于限期内补救该等引致交易所打算行使其除牌权力的事项。
除了主板《上市规则》第21章所界定的“投资公司”及主要或仅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上市公司之外,无论是主板公司或创业板公司,若公司全部或大部分的资产为或短期证券,则该公司不会被交易所视为适合上市,交易所会将其停牌。在停牌期间,如该公司经营有一项适合上市的业务,即可向交易所申请复牌。交易所会将其复牌申请视为新申请人提出的上市申请处理。如该项停牌持续超过12个月,或在任何交易所认为有需要的其它情况下,交易所均有权取消该公司的上市资格。

  2:公司上市的时间表大概是什么,

  资本市场有主板和创业板市场之分。创业板市场主要面对规模较小,但是具有较高增长潜力的公司,对上市企业的要求较为宽松。主板市场面对规模大、较为成熟的企业,对上市企业的要求较为严格。
(一)主板市场
1、财务要求
(1)过去三个财政年度至少5,000万港元盈利(最近一年盈利至少2,000万,以及前两年累计盈利至少3,000万港元),同时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2亿港元;
(2)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40亿港元且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
(3)上市时市值至少达2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5亿港元,且前三个财政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2、会计准则为《财务汇报准则》或《国际财务汇报准则》,经营银行业务的公司必须同时遵守金融管理局发出的《本地注册认可机构披露财务资料》
3、营业记录及管理层
在至少前三个财政年度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在至少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拥有权和控制权大致维持不变。
4、最低市值
新申请人上市时证券与其市值至少为2亿港元。
5、公众持股的市值
新申请人与其证券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至少为5,000万港元。
6、公众持股量
须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至少25%。
7、股东分布
持有有关证券的公众股东须至少为300人,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实益持有的股数不得占证券上市时公众持股量逾50%。
(二)创业板市场
1、财务要求
创业板申请人须具备不少于2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包括:i日常经营业务有流入,于上市文件刊发之前两个财政年度合计至少达2,000万港元;ii上市时市值至少达1亿港元。
2、会计准则为《财务汇报准则》或《国际财务汇报准则》,经营银行业务的公司必须同时遵守金融管理局发出的《本地注册认可机构披露财务资料》。
3、营业记录及管理层
新申请人必须具备2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i管理层在最近2个财政年度维持不变;及ii最近一个完整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4、最低市值
新申请人上市时证券与其市值至少为1亿港元。
5、公众持股的市值
新申请人与其证券上市时有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市值须至少为3,000万港元。
6、公众持股量
须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至少25%。
7、股东分布
持有有关证券的公众股东须至少为100人,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实益持有的股数不得占证券上市时公众持股量逾50%。

  3:公众持股低于25%后,一般会发生什么事情

  社会公众持股低于总股本25%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低于10%的上市公司,如连续20个交易日不高于以上条件,上证所将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12个月内仍不达标的,上证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4:港股达到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回归A股市场

  PS;在两地分别上市,在A股发放一部分股份,在H股也发放一部分股份 我下面写的就是A 和 H 上市的条件 当年像中国移动这样的公司到H股发行,是因为H股融资融的多。 他想回A股就可以随时申请.
回归 H股的门槛 可比A股要高
★ A股上市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成立时间须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5%。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公司到上市的条件
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 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5: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最低比例是多少

  额,不好意思,懂一点,但我还是凑个热闹,嘿嘿

  6:公众持股低于25%后,一般会发生什么事情

  社会公众持股低于总股本25%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低于10%的上市公司,如连续20个交易日不高于以上条件,上证所将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12个月内仍不达标的,上证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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