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兜控股接获民事裁决 继续停牌

2023-12-06 20:00:21

  古兜控股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的民事裁决,根据裁决,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颁令:

  广东古兜与奥园所订立日期为2019年7月16日的合作及开发协议已于2023年5月19日解除;

  奥园须向广东古兜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即违反合作协议的损害赔偿;及

  奥园提出的所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广东古兜应继续履行其于合作协议项下的责任;广东古兜应移交涉及合营业务的8幅土地的经营权,并将有关合营业务的相关文件转交予奥园;及广东古兜应向奥园支付人民币500万元已被驳回。

  此外,诚如裁决所述,日期为2023年4月27日的公布所述合作协议的指称补充协议法院裁定为无效及不得对公司强制执行。另一方面,广东古兜已就交还及提供合营业务的财务记录及资料向奥园提出反申索。然而,法院裁定该要求过于广泛,并要求广东古兜指明所要求的记录及资料。广东古兜目前正就制定该要求寻求法律意见,旨在尽快取回财务记录及资料,以促进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审核工作。

  随着法院颁布裁决,诉讼影响已经确定及对手方作出的指控已经由裁决予以澄清,公司亦正就尚未完成的审核工作安排与核数师联繫,旨在尽快及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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