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原则同意《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的方
10月23日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方案的批复。国务院原则同意
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方案的批复
商务部、上海市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
二、“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明确的目标定位和重点任务,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风险防范化解,扎实有效推进“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创建工作。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创建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