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部门: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 营造省内热烈消费氛围
9月7日,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促消费专项行动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各地市举办家电“家电焕新”活动,推动我省家电销售增长。延续
通知还称,
促消费专项行动政策措施
鼓励各地市举办家电“家电焕新”活动,推动我省家电销售增长。延续
二、支持制造业企业设立销售公司
鼓励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大型家电、家具、家装以及其他工业、农业消费品生产制造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设立销售公司、电商公司、大型零售法人,并纳入统计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奖补。省对各地市给予一定奖励。
鼓励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大型零售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并纳入统计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奖补。省对各地市给予一定奖励。
抢抓商文旅消费旺季,持续开展文旅消费季惠民补贴活动。加快文旅品牌打造和整体形象提升步伐,面向全国和世界展现广东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的魅力,打造“活力广东 时尚湾区”优质品牌,吸引全国游客来粤旅游。举办文艺院团千场演出进景区和进文商旅综合体演出、自驾车进乡村和景区、岭南特色文旅节事活动,促进文旅消费提质扩容。
发展会展经济。支持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举办展会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对 2023年在省内举办的品牌类、创新类、成长类以及符合当地发展需求的培育期展会活动,经认定后给予资金扶持。
加强促消费宣传。发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各方面媒体,组成促消费宣传矩阵,营造全省良好消费氛围,掀起消费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