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孙苏、曹子建、张绍军提起公诉
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17年,被告人孙苏利用担任三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曹子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四川教育学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成都师范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绍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电力设施建设、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