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1月9日,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 相质安罚决字﹝2022﹞第6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龙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08月23日在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渭泾塘以南、聚金路以东,建设的盛泽花苑安置小区A地块项目-1,A区地库;盛泽花苑安置小区C地块项目-1,C区地库项目未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控制扬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罚款10万元。
苏州龙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30日,法定代表人季荣红,住所: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420号428室。该公司曾因污染公路,2022年10月27日被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罚款0.2万元。
2022年9月21日,苏州市相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苏相综法罚决﹝2022﹞第00068号处罚决定书,苏州龙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且在2022年9月16日该当事人因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已被相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过1次。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2022年8月12日, 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作出辛综罚城字﹝2022﹞第51号处罚决定书,2022年6月2日,苏州龙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辛庄镇G524国道和辛羊线交界,进行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九项,罚款人民币5000元。
2022年4月21日,苏州市相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 苏相综法罚告字﹝2022﹞第00025号处罚决定书,苏州龙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2021年12月21日,苏州市相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苏相综法罚字﹝2021﹞第00098号处罚决定书,苏州龙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