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司法局:“三抓三促”化解矛盾 高效助力社会治理

2022-12-23 20:52:15

  日前,新罗区司法局红坊司法所及时处理龙泰办公大楼外包建设项目务工人员集体讨薪纠纷,工资款现场履行到位。

  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271件,调解成功26161件,调解成功率99.58%,预防矛盾纠纷7260件。

  抓队伍建设,促基层力量充实

  市司法局在有条件的村配备专职调解员,在重点乡镇设立专职调解员公益性岗位。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调解案件补贴“县乡村”三级同补机制,夯实基层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依托协会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增强调解员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将人民调解员等级与薪酬挂钩,按照人民调解员等级相应提高案件补贴。

  今年4月以来,市司法局深入开展“解百姓愁做‘开心锁’、入千户门做‘连心桥’、调万家事做‘守护神’ 争当人民满意调解员”活动,评定一批“人民满意调解员”,积极打造新时代闽西“148”红土调解品牌。同时,把具有行业部门工作经历的退休法官、律师、医疗、金融专家等选聘为调解专家库成员,培育了“郭大姐”“潮哥”等调解品牌。

  抓多元化解,促部门合力共管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助力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推动市、县、乡、村四级调解中心实体建设和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运用。建立“线上平台指挥调度,线下实体受理调处”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目前,市、县、乡三级已建立实体调解中心,1538个中心村建立了村级矛盾纠纷调处室。

  我市将行政调解纳入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在福建省首创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评项目,提高行政调解工作质效。同时,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以重点执法单位为试点,带动其他单位齐头并进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推动教育、退役军人、人社、住建、发改等部门成立行政调解组织,引导群众在发生行政争议时能优先选择利用行政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纠纷。

  抓机制创新,促调解实效提升

  我市还聚焦服务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枫桥经验”从农村向行业、城区、园区延伸。多措并举将人民调解与红色、客家、绿色等闽西地域特色文化相结合,先后培育出“客家枫桥”“道路枫桥”“边界枫桥”“园区枫桥”等“红土枫桥”调解品牌。

  市司法局还与市总工会、中级法院、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在9个省级工业园区创立“园区枫桥”机制,在3个省级工业园建立调解多元化、维权一体化职工法律服务综合体,在百人以上企业建立7个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劳动争议一站式、一体化权益保障模式,“零距离”“高效率”地为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企业提供“维权一体化、调解多元化、服务普惠化”的“一条龙”服务。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为民调解,冬日暖薪”等专项活动,调解涉农民工案件101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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