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川街道召开《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月度专题培训
2020年12月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于2021年5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大家要依法依规正确投放生活垃圾。如果个人不按规定投放垃圾,最高可处罚2000元,还有可能记入信用档案!
为了更加深入普及《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提升我街道各村、社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凤川街道积极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工作,于6月2日下午再次组织各村、社卫生及垃圾分类分管领导召开了环境卫生及垃圾分类工作会议。
会上街道分管领导叶慧琴副主任详细解读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大家认真学习了《条例》中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垃圾分类“四分法”;二是明确部门职责;三是加强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四是电子商务、快递、外卖行业包装减量;五是禁止或者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六是制止餐饮浪费;七是明确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八是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等。会上,大家一同观看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公益动画宣传片和自制PPT,通过观看宣传,进一步了解垃圾分类处理流程,让大家清楚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强化大家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感,通过PPT现场教学,共同探讨目前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难点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