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9月19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禄口街道办事处作出江禄综法﹝2022﹞07000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南京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条,处罚16万元。
南京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1月15日,注册地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飞天大道69号,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