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村电子有限公司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2022-11-04 15:11:33

  9月2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7第14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田村电子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对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项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项,罚款5.5万元。

  田村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上山健一,住所:苏州市漕湖街道湖村荡路46号。

下一篇:聚焦县城停车难 行车难问题专题协商会举行
上一篇:吴兴全力打造数字司法“最强大脑”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