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
2022年9月1日至9月15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7处,现通报如下:
1.北京食人匠心餐饮有限公司
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北京易众园餐饮有限公司
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爱之欣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进货票据不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4.北京爱新觉罗毓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存在进货票据不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5.北京佳百利餐饮有限公司
存在擅自改变经营场所面积、布局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6.北京康乐园餐厅
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未定位存放,未张贴区分标识,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7.北京志乾千禧餐饮有限公司
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未定位存放,未张贴区分标识,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