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鑫泰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2022-09-30 14:56:34

  9月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3第233号处罚决定书。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载明:昆山鑫泰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罚款3万元。

  昆山鑫泰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0日,法定代表人张晓亮,住所:昆山市玉山镇紫竹路16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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