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设备故障、拒接电话、联系方式变更等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如期正常参加招聘程序,责任由应聘人本人承担;
3、应聘人应严格执行启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凭身份证、“健康码”等进入相关招聘环节所在场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检测,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如有违反,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用工性质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性质为编外劳务派遣,录用后与汇龙镇政府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等要求,由汇龙镇中心派出所对被聘用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及考核。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汇龙镇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基本工资80%的标准发放。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启东市公安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