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车场收费“十个清”“十个不”的倡议
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好城区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设立、收费点题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停车场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向全县停车场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停车场收费明码标价“十个清”
1.收费单位要标清
2.定价形式要标清
3.收费依据/设立依据要标清
4.收费时段要标清
5.收费项目要标清
6.收费标准要标清
7.优惠政策要标清
8.计费方式要标清
9.服务电线.服务内容要标清
停车场收费“十个不”
1.不得违反收费政策规定
2.不得谎称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3.不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4.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
5.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6.不得拒绝出具合法收费票据
7.不得拒绝执行优惠政策
8.不得拒绝履行价格承诺
9.不得擅自制定政府定价项目收费标准
10.不得以设备故障等不正当理由多收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