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宏运磁业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

2022-08-10 18:23:33

  7月2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1第18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常熟市宏运磁业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3万元。

  常熟市宏运磁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23日,法定代表人周国东,住所:常熟市虞山镇大义义虞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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