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隆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被处罚
7月20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苏住建罚字﹝2022﹞第129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江苏康隆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苏州新正美置业有限公司的苏地2020-WG-24号地块16号楼精装修工程项目建设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0年08月01日擅自施工,并于2022年03月28日完工,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处罚款2.49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康隆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朱跃友,住所:苏州市龙兴桥33号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