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系统升级

2022-03-14 16:00:00

  近日,记者获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下发《关于启用新版互联网保险业务信息披露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保险业协会与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对互联网保险业务信息披露系统完成升级改造,并于6月1日正式启用新版系统。

  2020年12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建立官方网站,参照《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设置互联网保险栏目进行信息披露,披露内容包括自营网络平台的名称、网址、互联网保险产品、合作销售渠道等信息,以及在保险业协会官方网站披露访问链接等。

  根据《通知》,3月15日至5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新版、旧版系统同时运行,旧版系统访问网址、信息填报及披露方式保持不变。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通过旧版系统披露的信息仍然有效,并可在新版系统中开展信息填报工作,期间通过新版系统填报的信息暂不对社会公众披露。商业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只需在新版系统填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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