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全国首部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地方性法规
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若干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全国首部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共22条,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海水淡化产业的推动与保障。《规定》明确,要完善海水淡化产业链,引进和培育海水淡化利用关键装备制造企业,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装备制造基地、海水淡化工程等建设,促进海水淡化研发设计、整机制造、装备集成、设备加工、关键材料部件、药剂生产、工程总包等产业链各环节集聚发展;持续拓展海水淡化技术装备的应用场景,促进海水淡化产业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