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银行卡轻松“躺赢”?检察官解读“帮信罪”

2021-10-22 15:17:16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一面出售银行卡为其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一面伺机窃取卡内的非法资金……近日,经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判处武穴男子夏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

  “夏某某及居某某(另案处理)在宋某某的带领下,一起到银行网点办理了一套银行卡及网银U盾。”办案检察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随后二人将银行卡、U盾和手机卡交由宋某某售卖给网络诈骗集团,该银行卡流水金额达7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夏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出售银行卡,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情节严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手段,盗窃公私财物,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夏某某归案后退还赃款4000元,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同时由于他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近几年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不断加强,‘帮信罪’已成为重点打击对象,但还是有很多人受到金钱诱惑,在开卡中介带领下到银行开户并出售银行卡,开户人不但牺牲了自己的信用,还会受到信用惩戒乃至法律惩处。”武穴检察官提醒说,大家一定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身份证、银行卡及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注销,不可随意丢弃、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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