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

2021-09-28 18:19:30

  为支持有意愿的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发布,对稳定巨灾风险分散成本,形成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担机制,支持香港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明确,特殊目的保险公司(SPI)应经香港保险监管机构批准,并具有健全的分出保险公司保护机制。据了解,在香港地区设立的特殊目的保险公司,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经香港保险监管机构核准,能与向其分出保险风险的保险公司实现破产隔离;其资产由符合香港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金融机构托管;对向其分出保险风险的保险公司的最大赔付责任,建立覆盖分出再保险合同完整存续期的全额现金质押、资产保全或其他具有同等保护作用的保护机制。

  四是明确保险公司应严格遵守境内及香港相关法律,加强法律、信用等风险管控,确保巨灾债券发行合法、合规、安全。保险公司通过特殊目的保险公司发行巨灾债券,应当严格遵守本通知以及内地和香港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对巨灾债券的法律、信用、流动性等风险的监测和分析,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巨灾债券交易合法、合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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