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两部门:企业不得暗示消费者可以将辅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附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企业应当在车辆 App、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显著位置和用户手册中企业应当开发、使用安全优先的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密切监测驾驶员的驾驶状态,企业应当强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缺陷信息监测,企业另外,企业应在机动车合格证系统中完整、准确填报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储能装置单体及总成等关键信息,并同时,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做虚假、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驾驶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
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企业应当企业应当按照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