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引导农村公路沿线乡镇加快补齐公共充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今日发布关于印发通知要求,顺应农村发展趋势和农民群众需求,结合人口分布、产业结构、经济社会发展等,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农村公路发展重点和时序,合理确定规模和标准。
附重点任务如下:
路网质量提升行动。安全提升行动。加快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加强农村公路及其桥梁隧道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开展事故易发多发平交路口安全改造。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以及“三同时”制度,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队伍建设,落实质量安全监督责任。推动提升农村公路防灾减灾能力,有序推进灾害频发区域基础设施技术等级提升,合理提高重要桥隧等设施抗震设防等级和防洪标准,桥梁建设应按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避免妨碍河道行洪畅通,并合理规划设置绕行路线,进一步增强路网韧性。强化应急物资储备,提升重点区域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加强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运输提升行动。综合采用城市公交延伸、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等模式加快城乡客运公交化进程,提升城乡客运服务水平。健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体系,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和治理水平,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规范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长效运行机制,引导将爱路护路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路产路权保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相关领域交通强国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农村公路数字化转型,扎实开展农村公路“一路一档”信息化建设,出行服务提升行动。稳步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服务水平,健全管理养护责任制,加强养护投入保障,强化日常养护管理,加强修复性养护工程实施,加快推进次、差路段整治提升,推动有效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寿命。创新农村公路养护生产模式,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加强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开展步道、自行车道等农村公路慢行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利用农村客货场站、养护道班以及农村公路路侧闲置场地资源,在符合土地使用标准的前提下,完善农村交通驿站、客运停靠站点、停车区、观景台等设施,拓展开发停车、购物、休闲、观光、旅游咨询等服务功能。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引导标志标线,做好出行指引服务。和美乡村提升行动。深化“美丽农村路”建设,积极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农村公路与自然生态和谐共生。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与村镇布局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文物及其周边环境风貌保护等助力产业提升行动。大力发展“农村公路 +”模式,加快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与沿线配套设施、农村客运、现代物流、邮政快递、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一体化建设,注重与美丽休闲乡村建设、防沙治沙等协同推进,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探索推动交通与旅游、能源等融合发展,推动建立高速公路与农村公路统筹发展机制,就业增收提升行动。加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以工代赈方式推广力度,统筹用好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公益性岗位,拓宽农民群众就业增收渠道。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由沿线农民进行村道日常养护。切实保障农村公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公路从业人员技术和安全培训,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合理确定劳务报酬标准,
